专业代理广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营业执照,代理公司变更、增资扩股,解决公司注册资本
提供广州市工商局资讯,提供工商注册查询、企业注册查询,教你如何开公司、如何注册公司
RSS
热门关键字: 造价公司 一般纳税人 变更 公司开业 锟斤拷司锟斤拷业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解析之一—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率

来源:富宏工商财税代理 编辑:Kevin 时间:2008-05-08 点击:

   一、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所谓独立经济核算,是指企业或者组织自主从事经济活动,并独立地、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地讲,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所指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具体包括:

    (一)国有企业。指生产资料属于全体社会劳动者所有,依法注册、登记的公有制企业或者生产经营组织。

    (二)集体企业。指生产资料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依法注册、登记的公有制企业或者生产经营组织。

    (三)私营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四)联营企业。指生产资料归联营各方共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五)股份制企业。指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

    (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七)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纳税义务人。。

    企业全部或者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承租方承租后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并以承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承租经营取得的所得,应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单位为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但并不是说企业取得的任何一项所得,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企业的一项所得是否属于征税对象,要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是有合法来源的所得。即企业的所得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并保护的。对企业从事非法行为取得的所得,不构成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应纳税所得是扣除成本费用以后的纯收益。企业取得任何一项所得,都必然要有相应的消耗和支出,只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扣除为取得这些所得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后的余额,才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

     3.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必须是实物或货币所得。各种荣誉性、知识性及体能、心理上的收益,都不是应纳税所得。

     4.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凡中国的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为了避免重复课税,对本国企业在境外已纳的所得税款可以抵扣。

    (二)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明确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谓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企业从事物质生产、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劳务服务以及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其他所得包括企业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人购买各种有价证券取得的利息及外单位欠款取得的利息所得;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等取得的租赁所得;纳税人因提供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固定资产盘盈、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溢余等取得的其他所得。

    三、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指对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征税的比率,即企业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国家对纳税人征税多少以及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水平,均与税率的高低有直接关系。

    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税法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144444477
总  部:87530888
工商专线:85263222
财税专线:85518055
传  真:38395858
投诉建议:13711786111
点击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