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4]41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进行了重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集中了上海华虹等11家子公司的资产,将其注入到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对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在重组过程中涉及的资金帐簿、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以及尚未履行完的合同变更合同主体后的印花税,请你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事宜。
附件: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划转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市
1 中电赛龙通信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2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3 厦新电子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
4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
5 上海浦东软件园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
6 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
7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北京市
8 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华大集成电 北京市
路设计中心)
9 中国教育电子公司 北京市
10 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11 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