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综合利用废气生产的产品
24.利用炼铁高炉煤气、炼钢转炉煤气、铁合金电炉煤气、火炬气以及炭黑尾气、工业余热、余压生产电力、热力;
25.从煤气制品中净化回收的焦油、焦油渣产品和硫磺及其加工产品;
26.利用化工、石油化工废气、冶炼废气生产的化工产品和有色金属;
27.利用烟气回收生产的硫酸、磷铵、硫铵、硫酸亚铁、石膏、二氧化硅、建材产品和化学产品;
28.利用酿酒、酒精等发酵工业废气生产的二氧化碳、二冰、氢气;
29.从炼油及石油化工尾气中回收提取的火炬气、可燃气、轻烃、硫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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