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根据《方案》要求,省级统筹将在五个方面实现统一,即一是制定和执行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广东全省性养老保险政策由省人民政府或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各地级以上市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由市级政府或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后全市统一执行。二是逐步统一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按照各地级以上市范围内统筹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每年逐步调整,三年左右全省基本统一缴费比例。三是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四是统一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和规程。五是逐步实行统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与此同时,广东将建立省级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和养老保险目标考核责任制。要求全省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市责任。考核的重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任务和征缴率、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比例、缴费基数等,并依据考核结果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