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我市自主品牌培育工作,广州市工商局近日修订了《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与修订之前相比,申请认定的程序进一步简化。同时,2016年度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已于9月下旬正式启动。
本次修订将原《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了整合,以认定办法的形式作出规定,进一步简化了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程序和证明材料的提交要求,让企业办理著名商标申请手续更简便。
将商事主体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要求从原来的只能提交年度审计报告放宽至可提交汇算清缴报告,降低企业的申请成本。
取消原认定办法仅限于在《广州日报》上公示、公告的规定,商事主体可以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公示、公告,拓宽著名商标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提高著名商标认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新增受理复审程序,延长认定前公示时间,使著名商标的申请和认定公开、透明。设立广州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完善组织架构、认定依据和认定程序,增强著名商标认定的公平、公正。
强化认定后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助推我市自主品牌做大做强。新增著名商标信息公示的途径,通过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和广州红盾信息网等政府官网、以及定期发布公益广告宣传广州市著名商标;完善著名商标的变更转让和注销撤销程序,加大对著名商标权利人失信、违法等不良行为的制约和处罚,保证著名商标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对著名商标企业在企业字号、包装装潢、异地商标维权等方面的特殊保护,扶持我市自主品牌做大做强。
2016年市著名商标申报工作温馨提醒。一是申请资格。符合《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七、八条规定的,可新申请认定广州市著名商标;有效期至2016年12月、届满3年的广州市著名商标,可申请延续认定市著名商标。二是派员参加免费培训班。市工商局定于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广州市工商局20楼礼堂(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免费举办一期市著名商标申报培训班,请有关单位派一名负责人参加。三是按时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须于10月24日至11月18日期间,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申请人所在地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或市工商局指定的直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