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公布了《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和《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0日起施行。
使用人民币图样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在宣传品、出版物、网络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根据《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申请使用人民币图样的申请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出申请;使用与人民币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必须加盖“图样禁止流通”的非隐形文字字样,字样大小应覆盖图样幅面的1/3以上;使用放大和缩小的人民币图样,放大和缩小的比例必须不低于25%。
《经营、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所指经营流通人民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行为;装帧流通人民币是指将流通人民币进行外部包装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装饰的行为。根据该办法,经营流通人民币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总量控制、限量装帧的原则,根据流通人民币发行量和流通形势,确定单一行政许可的流通人民币装帧数量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