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注册代理公司讯 改革开放30余年来,私营企业获得了较快发展。据统计,全国私营企业约2600万家,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50%,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也是我国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之一。但当前私营企业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有关私营企业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近年来,我国制定了一些鼓励、支持和引导私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但相比于对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保护,对私营企业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还比较散乱,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对私营企业的界定标准也不统一,这不利于私营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无论是在市场准入还是资源配置方面,我国私营企业面临着比国有企业更多的市场壁垒和准入条件,一些行业尚未对私营企业开放。私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在上市融资方面,尽管目前有中小板、创业板等面向中小私营企业的上市渠道,但其上市企业数量、融资规模十分有限,私营企业特别是大型私营企业无论在上市基本条件还是审核标准上,很难获得与主板上市的大型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
私营企业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现象时有发生,其投资权益保障存在问题。在前些年国家鼓励政策特别是鼓励中西部开发政策的引导下,一些私营企业逐步从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发展,并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有些地方政府对私营企业资产实行变相国有化,私营企业财产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得不到合理的赔偿。
为此,应进一步加强对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逐步形成完善的私营企业权益法律保护体系,同时严格行政执法,优化法治环境,加强对私营企业的权益保护,提高私营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制定统一、完整的私营企业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对目前分散在不同法律、法规、政策中的有关鼓励私营企业、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进行清理,制定保障私营企业权益的基本法律制度,从企业设立、产权界定、创业扶持、权益保护等方面引导私营企业规范经营,加强私营企业财产的保护,从而推动私营企业和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依法放开市场准入,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私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废除制约私营企业发展的各种歧视性政策,使之享有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平等竞争的权利,并在市场准入、税收政策、市场融资等方面给予私营企业平等待遇;扩大民间投资领域,允许私营企业以独资、合作、合资、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除国家明令禁止经营外的投资领域,从而合理引导庞大的民间资本,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切实保障私营企业的财产权益和经营自主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对私营企业合法财产权利进行保护。除了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并履行法定程序之外,禁止对私营企业财产进行征收、征用或者以任何形式进行变相征收、征用,即使是进行国有化的收购,也应给予私营企业所有者合理的经济补偿。(富宏)
保障私营企业合法权益 提高私营企业综合竞争力
来源:富宏工商财税代理
编辑:hui
时间: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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