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中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等行业的内容。广州企业登记讯(富宏)
  其实早在2005年,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就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但目前政策执行情况不太理想。其中一个原因,是有很多人担心民资进入垄断行业后,会出现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相互竞争的状况,国资与民资难以实现和谐共赢。
  实现垄断行业内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以及不同规模企业之间的和谐相处,关键在于进一步推进私营中小企业与国有大企业的分工协作,构建互利共赢的企业发展环境。垄断行业的国企一般都是大型企业,而私企多为中小企业,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后很难与国有资本相抗衡,但二者并非对立关系,而是互利共生的关系。民间资本的进入既可以通过竞争机制提高国企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又可以通过分工协作促进国企资源的优化配置。国际经验表明,国资与民资合作是垄断行业规避投入不足风险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维护垄断行业供给安全、保障服务质量。
  当前,推进国有企业和私营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灵活多样的企业建设和经营方式,形成政府与民间资本共同投资的新格局,使公共投资为民兴利而不与民争利;通过招标让民间投资以直接参与、特许经营、建设-经营-转让(BOT)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投资带动民间投资的新机制。笔者了解到,一些地区已经在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杭州湾跨海大桥、北京地铁四号线的建设等。
  构建行业内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体系,创新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形式。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鼓励国企与私企建立基于产业链的协作体系,并依托产业集群建设提高中小企业配套率。要鼓励国企私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分包经营、联合技术攻关、互相参股、联合投资及联合海外并购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双方在不同层次上的相互补充。
  健全促进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政策激励体系,加大对合作中的中小企业的保护力度。要运用财税、土地、信贷和政府采购等经济杠杆来促进国有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业务外包、人才交流、管理监督、技术转移等。要完善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私营中小企业在分工协作中的合法权益。富宏
            
            广州企业登记:让国企私企在竞争合作中共赢
				来源:富宏工商财税代理
				编辑:hui
				时间:20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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