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中提到的主要扶持政策包括:实施工商注册优惠、减免税收、无偿资助、信贷支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一次性奖励等。
《实施意见》规定扶持对象为正常履行“村官”职责,并在本区、县(市)规模内自主创业的纳入省市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包括服务期满离岗三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重点扶持从事农业开发以及为农服务项目创业的大学生“村官”。接受扶持的自主创业大学生“村官”,须由其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其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其中,无偿资助分为3万、6万、10万、15万和20万元五个等级,视项目创新能力、市场前景、盈利模式等因素而定。贴息贷款单笔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在三年内给予贴息,贴息总额度不超过4万元。对土地流转连片经营在1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在三年内每年给予300元/亩的补助,三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另外,对直接从事农业类创业达到一定规模,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50万元。
工商部门也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开通绿色通道,免收工商注册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为3万元。
同时,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可能遇到的资金困难,《实施意见》特别规定,允许大学生“村官”创办企业时注册资本“零首付”,首期出资可放宽到实缴注册资本为零,注册资本两年内到位。富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