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注册代理公司讯《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颁布一个多月来,有一些民营企业家甚至经济界人士对该意见颁布的意义和能否落实到位持怀疑态度。我认为,“新36条”的颁布具有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新36条”,是巩固、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选择。
有人认为,“新36条”和“老36条”(即2005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同小异。的确,两者的基本立场完全相同,都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两者基本目的相同,都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着力加强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两者基本内容相同,“新36条”中所讲到的很多问题,在“老36条”中也基本上都讲到了。
但是,我们还必须清楚两者的不同之处。归纳起来,主要是如下5个方面:
“老36条”强调“鼓励、支持和引导”,“新36条”则重在“鼓励”。在“新36条”中“鼓励”一词出现的次数比“老36条”多了30次。出现这种差异,绝非偶然。这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时代特征的客观反映。如果说5年前我们还需要既强调鼓励和支持又必须同时强调引导的话,那么5年后的今天,我们就更加需要强调鼓励并把鼓励放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上。
“老36条”的主题词是“非公”,未曾使用“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等概念,而“新36条”却大篇幅使用“民营”概念,在党和国家的正式文件中,这还是第一次,其意义不可低估。将“民营”与“国有”并列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构成,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将出现一次大的改善。
“新36条”更具体、更明确、更深刻地指出了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不仅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且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促进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更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四个“有利于”,为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新36条”对民营经济的鼓励和支持的力度更大,原则更明确,范围更清晰。“老36条”中虽然指出了“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当时主要是从与外资企业相比较的角度而言。“新36条”的一个重大改进,就是直截了当地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与此同时,“新36条”还对政府投资的范围和目的作出了清晰的界定,指出在必须由政府投资的领域,民间投资应主要扮演辅助和补充角色,而在此范围之外,民间投资应有更大作为。
此外,“新36条”还进一步指出了当前民营经济自身及其外部环境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而且明确提出了要花大力气尽快解决并且要解决得更好。广州公司注册代理公司
全面贯彻落实“新36条”是必然选择-广州公司注册
来源:富宏工商财税代理www.13422222222.com
编辑:hui
时间:20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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