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商注册讯 最新消息称,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文中简称《管理办法》)。虽然之前工商总局已经对类似消息放出不少风,但此次正式实施时间表的确定,还是引起了不少的关注。其中的争议焦点在于,到底网店“实名制”是否会增加收费?其实研究规范网络销售市场的事,工商总局早在两三年前就已开始了。期间有相关管理办法的讨论、各方意见征求,各地工商部门也通过了类似的管理办法,并进行了不同的试点,但最终都不了了之。
此次《管理办法》终于出台后,心里最没底的是网店店主,他们在网上甚至贴出了“狠抓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重视就是标语,落实就是动嘴;验收就是喝醉,检查就是宴会;研究就是扯皮,政绩就是神吹;汇报就是掺水,涨价就是接轨”之类的评论,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网店实名制将增加收费。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只提了规范管理而没有提收不收费的问题。但只要真正来实施这一《管理办法》,就必然无法绕过“如何收费、具体收费多少”这道门,且可能还是两扇:一扇门是网络销售提供平台(如淘宝)如何收费、收费多少;另一扇门是工商管理部门如何收费、收费多少。
以上讨论主要是从网店店主角度看问题,重点是落在如何收费与收费多少的问题上。若从更全面的角度看,笔者认为,《管理办法》的核心应该是两个方面:后台实名前台虚拟,以及网店的分层管理。
第一,后台实名、前台虚拟应该是今后网店的基本运营模式。目前的“实名制”实际上是后台实名制,前台仍然可以用虚拟的名称。如工商总局负责人所说,网络商品交易是在交易双方事先不了解、其间不见面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条件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的主体。这其中,虚拟主体还原为真实主体的意思就是后实前虚。
第二,网店“实名制”的重点是一种分层次管理,许多人对此理解还不够。《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既可以是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自然人;并同时明确规定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这实际上就明确了网店“实名制”的分层管理核心分两种:已经工商登记的、不够工商登记条件的。对于第二种,只是要向网络销售平台登记“实名”,问题主要是具体某个网站到底够不够工商注册条件,其依据有时经常比较模糊。
理解上面这些很关键,这对收不收费、如何收费的问题的理解有着重要联系。比如说,对于第一种情况(已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实名制”对他们几乎没有影响;对于第二种情况,可能出现的情况是,网店认为自己不够工商登记条件,而有关部门认为他们够工商登记条件。这种担心是正常的,因为如果划入第二种情况,则至少不用向工商管理部门交费,收不收费、如何收费的问题只发生在网店与网络销售平台(如淘宝)之间。
对于工商管理部门及网络销售提供平台(如淘宝等)而言,在《管理办法》实施前,应做一些具体的研究,特别是如何界定网店是否够工商注册条件,以及相应的收费政策。另外,许多网店店主有一种不算过分的“奢求”:在他们利用网店这种消耗成本相对较低、更低碳的方式销售时,即使够了工商注册条件,其相关的收费标准是否应该比实体企业的收费标准有比较大比例的下降?富宏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