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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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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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分类指导。坚持区别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具体指导。一是根据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创先争优实施方案。二是根据企业经营的不同状况,明确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三是根据企业有无党组织的不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有党组织的,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无党组织的,要支持党员积极参加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党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四是根据企业主要出资人是不是党员的不同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出资人是党员的,要积极组织并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开展活动提供良好条件;主要出资人不是党员的,党组织要争取其支持,特别是要引导、动员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常委和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的主要出资人积极支持创先争优活动。积极鼓励和引导群团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和凝聚各方力量,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作贡献。
(三)扩大“两个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是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和保证。要继续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也可依托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行业商会(协会)或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建立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加大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力度,同时抓紧建立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要强化“把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的导向,注意吸收优秀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职工入党。要选好配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不断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方法,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对于新创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一开始就要抓好党建工作,避免出现盲点和空白区,逐步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全覆盖。要不断创新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管理模式和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科学发展的思路、方法和机制,着力推动解决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搞好教育培训。要针对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成立时间短,党组织书记队伍“新手”多,存在“两难”现象以及党员分散、流动性大等问题,搞好教育培训,重点围绕如何当好党支部书记、怎样开展活动和党员如何发挥作用等课题拟定培训内容。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班子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书记的党务工作水平和党员的岗位技能。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加强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要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学习观摩、经验交流、技能竞赛等活动,以提高素质为重点,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
(五)注重典型引路。创先争优是立足本职开展的经常性活动,要特别重视舆论引导、典型带动。要充分运用简报和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地方党委加强领导、指导小组指导有力、主要出资人积极支持、企业党组织精心组织、党员职工踊跃参与,以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加强党建工作等各类典型,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推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表彰奖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突出贡献。通过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精心组织指导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方式扎实推进。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2011年“七一”建党90周年之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和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将联合表彰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争在2012年全国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表彰中涌现一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要广泛动员部署,精心制定方案,明确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
(一)落实工作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委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要求,成立由中央统战部牵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参加的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指导机构。各级指导小组要注意处理好领导与指导的关系,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强与地方党委和上级指导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本地指导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使指导任务和要求通过地方党委领导来实现,切实增强指导工作的有效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是中央交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统战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工商联党组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委员会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作用,把做好日常业务工作和指导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各级统战部、工商联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利用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同时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企业登记、年检,继续做好党建工作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进一步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各级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建立在协会的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中的党员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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