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发改〔2010〕854号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申请筹建众诚汽车保险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零部件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长隆酒店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注册地为广东省广州市。拟任董事长为严壮立,拟任总经理为曾祥威。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公司应当立足专业化经营汽车保险,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逐步在广汽集团整车生产和零部件生产厂所在省份开展业务。
三、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