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包括市场准入、土地取得、缴纳税费、广告发布、预售销售情况、销售价格、财务管理七个方面,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中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一市场准入方面,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二土地取得方面,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数量占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三缴纳税费方面,未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骗取国家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等税费;四广告发布方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没有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广告中涉及面积的,未表明建筑面积或是使用面积;五预售销售情况方面,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订款等性质费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是否在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六销售价格方面,是否存在发布虚假价格、哄抬房价;商品房销售是否实行一房一标价;房价外是否违规加收其他费用;七财务管理方面,是否编造虚假会计信息;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等。
三天时间,检查组共检查了二十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都能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有两家企业在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前未将广告内容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临桂县工商局已责令这两家企业立即整改,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下阶段,临桂县工商局将以此次联合检查为契机,继续开展对全县房地产广告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临桂县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