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寿光市工商局制定实施了“每月督查”、“签字评价”、“简易处罚”三项制度,明确了市局、工商所、网格监管人员三方责任,切实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一是实施每月督查制度。抽调专人成立食品安全监管督查小组,每月中旬对全市20个工商所和169个监管网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抽查。内容包括:食品经营户证照情况、个人健康和场所卫生情况、索证索票情况、“一票通”使用情况、食品安全情况等。
二是实施签字评价制度。在日常巡查中,网格监管人员对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情况、索证索票情况及食品倒查情况等进行书面评价,对做出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进行标注,并在进货台账上签字,确保市场巡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实施简易处罚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简易处罚案件文书,强化对食杂店和市场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对不能提供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料的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当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 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