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2010年4月以来,天津市工商局河东分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党建,强队伍,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创先进、争优秀,取得了良好成效。日前,河东工商分局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汇报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情况,受到总局领导好评。记者近日来到该分局,近距离了解了该局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以活动为契机提高干部素质
3月16日,记者在河东工商分局网络办公系统中看到,该系统专门开辟了创先争优活动园地的平台,很多工商干部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到人性化、精细化的日常工作中,极大地提升了我们的工作能力和热情。”一位工商干部在留言中这样说。
河东工商分局现有25个职能部门,工作人员263人,其中党员218人,党支部23个。河东工商分局局长高吉胜介绍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该分局注重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来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该分局二号桥工商所干部柴广星是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详见2010年6月7日本报A2版 《柴广星:“我做的都是我该做的事”》一文)。作为是一名普通的工商干部,柴广星对辖区经营户的情况,做到百分之百掌握;尽管患肺癌住院治疗,养病期间,他仍然坚持到工商所上班。柴广星的事迹经过媒体报道后,得到天津市各级领导的关注和高度评价。2010年8月,他作为天津市廉政勤政优秀党员干部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张高丽的接见。“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分局党员干部以柴广星同志为榜样,掀起了学先进、争优秀、当表率的热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人物。”高吉胜介绍说,该分局还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倡导“以考促学、内外兼修”,以提高队伍素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该分局共举行各类培训21项,参训人员3000多人次;25人参加专业证书班学习,18人攻读高等学历。
创新工作形式服务地方经济
“为避免没参加年检造成不良后果,请尽快到工商机关进行年检。”3月26日,在天津市河东区经营餐饮的董文生的手机上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原来,最近因为忙着新店开业,他没顾上办理企业年检,河东工商分局通过移动飞信,给他发来了年检提醒短信。“我们手机上经常可以收到河东工商分局发来的短信,这些信息很及时,也很实用。”记者在他的手机上看到不少“工商飞信”,有的是关于食品安全的,有的是关于消保维权的,还有的是关于年检的等等,共有十几条。
近年来,河东工商分局有意识地将行政指导运用到工作中,通过劝导、警示、告诫,或提前宣传、培训,以及事后回访、征询等多种方式,将柔性指导融入日常监管中,使执法更加人性化。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河东工商分局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把手机飞信作为发布行政指导信息和信息互动的平台,及时向经营者发布相关信息,增强了工商行政指导的针对性,提高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截至目前,该分局已向205家企业发布了飞信指导,有40余家企业与该分局建立了飞信沟通渠道。
为了近距离服务企业发展,方便消费者申诉,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河东工商分局还创新行政指导模式,在一些商业楼宇内建立了工商服务工作站。入住楼宇的工商工作站的主要职能是,对新开发楼宇招商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服务,加强对楼宇入驻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为企业提供团体年检,使企业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工商方面的问题;掌握楼宇内的动态,帮助协调和解决企业注册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设立楼宇工作服务站是河东工商分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摸索出来的服务经济的重要创新措施,这让进驻楼宇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等经济实体在办理相关事宜时节省了时间。截至目前,河东工商分局已经在11栋商业楼宇内建立了工商服务工作站,强化了对企业面对面指导,方便了消费纠纷的解决。”高吉胜对记者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少处罚、多指导’的原则,积极创新行政指导方式;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缩短审批时限,拓宽联合审批范围,提高综合受理审批效率;为重大建设项目专门开辟‘快速通道’,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些举措受到了区政府及广大企业的一致好评。”高吉胜说。
维护市场秩序提升监管水平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河东工商分局的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2010年,全局共查办违法案件99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8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起,罚款108.9万元。案件查处的数量与质量,同比均有大幅提高。
“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我们着力查处一批涉及广告违法、商业贿赂、垄断经营、网络侵权等大要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高吉胜说。
高吉胜向记者讲述了该分局不久前查处的一起某汽车客运公司在售票过程中搭售保险的案件。有乘客在今年初向该分局举报,称天津市通莎长途客运有限公司在出售汽车客运票时搭售“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接报后,该分局多次派出执法人员到该公司客运站进行暗访,初步掌握了其涉嫌限制竞争行为的证据。经过历时近3个月的调查取证,掌握了该公司违法搭售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违法事实,并制作成影像光盘。在收集乘客证据材料时,执法人员克服了乘客不愿意过多纠缠,情愿息事宁人等种种困难,搜集了近十名乘客的证据材料。在证据面前,该公司不得不承认违法事实,并接受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按照管辖区域和行业分类划分执法办案小组,定期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比。制定了11项工作制度,对《当场处罚决定书范文》、《行政所简易案件核审审批表》、《行政处罚案卷装订归档顺序规定》等进行规范,确保案卷核审工作认真严谨。截至目前,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已连续8年无复议无诉讼。”高吉胜说。
“创先争优活动已经结出了硕果,但追求卓越是无止境的。我们将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能力,为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采访结束时,高吉胜对记者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