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领导重视,机制完善.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组,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领导组,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林任组长,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郝建平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科、稽查分局和财务装备科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装备科。
二是明确职责,统筹兼顾。为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 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旗区工商局首先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小金库”问题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其次,明确了从6月15日起到6月18日为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的时间。再次,要求各旗区工商局也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以确保在自查复查工作中不走过场,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是部门联动,全面推进。市局财务装备科作为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及相应的政策解释和协调沟通、总结汇报等工作。为此,市局召集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科、稽查分局等部门召开了专项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要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并于复查工作结束后,将各单位的复查报告、复查报表、承诺书和公示上报财务装备科,以汇总掌握专项治理的总情况并上报自治区局。
四是强化措施,源头治理。为了从源头上治理“小金库”,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把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以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行为作为重点复查。
五是完善机制,长效监管。通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达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小金库”长效治理机制的目的,从制度上、意识上杜绝“小金库”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