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把准入,做好主体准入的“守门员”。
一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重新核发,对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食品经营户逐户现场逐项核查,重新核发,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二是认真落实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确保进货渠道规范有序,实现入市食品“来有源、去留踪、可追溯”的监管目标,全市的食品批发企业和超市100%建立了“一票通”台账,食杂店也全面使用“一票通”,经营者自律制度得到落实。散装食品严格落实省局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管理规范,实行标识签管理制度,达到了全覆盖。
二、积极行动,做好市场整治的“运动员”。
一是全市系统有重点,分层次地对与生活密切相关和群众反应强烈以及社会曝光的问题食品入手,开展了地沟油、“问题火腿肠”、塑化剂、葡萄酒、咖啡等内容的食品专项整治,有力的净化了食品市场。二是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行动,从五月开始,集中一百天时间,针对我市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经营户自律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有明显提升,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行为的申诉举报率显著降低,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三是加大乳品监管力度。对问题乳粉和含乳制品的清查工作全市系统已大规模的组织开展了3次,全市集中力量,对食品经营户全面查,批发源头重点查,做到不漏户,实行“日报告”工作制、采取专项督察的方式,落实责任。三、强化职责,做好日常监管的“战斗员”。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副调研员协助抓、业务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二是靠实了工作责任,采取“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痕迹式监管、坐标式定位”的监管模式。县(区)工商局、分局实行领导包所,所长包队,队员包户的责任制,各工商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严禁销售过期、假冒伪劣食品责任书,与乳制品生产企业、经销商签订乳制品安全承诺书,做到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逐一落实到位,确保在食品监管工作环节上不留死角、不留缝隙。
四、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的“消防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市局、县(区)局、工商所三级分别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在崆峒区“4.7”投毒事件发生后,各级果断处置,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市系统紧急行动,及时安排了全市流通环节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拉网式对生鲜乳及其乳制品的清查,紧密配合有关部门和对全区奶牛养殖户、个体养殖户等进行地毯式排查。登记,下架、暂扣了涉嫌乳制品,切实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有效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