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普查。为保障此项工作彻底、不留死角,在专项行动中,徐州各级工商部门对名称中带有“投资”、“理财”、“投资理财”、“理财服务”、“投资咨询”、“抵押贷款信息咨询服务”、“抵押贷款中介服务”等字样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分门别类的查询,对一般项目经营范围中带有“投资”、“抵押贷款信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理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内容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了查询。
二是加强巡查。按照红盾执法服务责任制责任区域划分,将非法集资监管工作分解到各基层单位具体责任区责任人,强化落实辖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指导基层分局组织人员对辖区投融资中介公司机构上门摸排,引导经营机构依法规范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三是年检排查。利用年检的平台,对融投资中介公司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摸底,由各基层工商所(分局)对辖区内融投资中介公司及个体工商户情况进行实施清查,对有无集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四是广告审查。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投融资广告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打击虚假宣传、超范围宣传。严把广告市场准入关,对非法集资广告坚决不予发布,告知各广告经营单位,要求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防止非法集资广告内容的出现。同时采取倒查法,将非法集资广告作为案件线索和证据,查处高息吸收存款,以股票、基金名义集资入股,擅自发行证券、债券等非法集资活动。
五是合同监管。指导经营单位规范合同行为,对承诺绝对高额回报、有奖存款、频繁分红以及收取订金、押金、保证金、风险金等潜在风险的格式条款进行纠正,制止和查处设置合同陷阱、进行合同欺诈的非法集资合同。
六是查处案件。对各类涉及非法融投资中介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集资的长效监管机制。
七是注重协作。积极加强与公安、银监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集中力量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示,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依法查证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群众的利益,力争把群众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