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作为城市建设规划便民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公益事业和政府菜篮子工程,在方便和满足群众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市场投资者受利益驱使或其他原因,致使市区农贸市场改变用途的现象比较突出,据了解市区已有近一半的市场将部分场地擅改它用,如果不加以遏制,任其发展、继续蔓延,将严重影响“菜篮子”工程建设,势必造成马路摊点群问题积重难返,给城市管理带来严重后患,因此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徐州工商局要求,城区工商部门要严把农贸市场擅改用途登记关,按照《徐州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农贸市场经营范围监管,坚决制止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的行为。对市场开办者将市场部分或全部改为非农贸市场使用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并要求立即组织一次农贸市场擅自改变用途情况的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辖区农贸市场的经营状况,细致排查擅改用途的面积、行业、经营范围及自营或出租等情况,做到一个市场不漏。
徐州工商局还要求,城区工商部门要加强部门配合协调,确需改变用途的农贸市场,经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举行听证会,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方可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对擅自将农贸市场分割转让或者改变用途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