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沧州市工商局通报了全市家电行业存在的侵犯消费者权益较为突出的十大问题:一是产品质量引发的消费纠纷问题。由于目前电器更新换代较快,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相对滞后,加上家用电器质量鉴定一般都是产品售后服务部门自行检测,消费者对检测结果往往不信服,因此这类问题争议比较大。二是只顾追求销量,送货安装不及时的问题。有的商家为了追求销量,在销售之前不对消费者进行说明,待消费者交款后,以“没有货、售后太忙”为由无限期地拖延安装、送货时间,有的甚至一拖数月。三是家电“以旧换新”纠纷日渐增多的问题。主要是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购买家电,商家无法按照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上门回收旧家电或是不提供上门回收服务,给消费者带来很多麻烦,也无法兑现旧家电现金折扣。四是虚假广告宣传欺诈消费者的问题。部分销售人员对产品知识了解较少,介绍的产品功能与实际不符。还有少数商家缺乏诚信,故意欺诈消费者。如,在广告策划上玩文字游戏或是对促销实际情况半遮半掩等。五是售后维修服务网点乱收费的问题。目前,有不少生产厂家为节约运营成本,将售后维修外包给社会上的维修点,导致一些维修网点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维修时漫天要价。如,在保修期间乱收费,拉高配件价格牟取不正当利益等。六是售后安装延迟致“三包”期缩水的问题。对一些需上门维修的大件家电,在接到临近保修期的维修服务要求时,一些售后通常会拖延至过包修期后再上门维修,从而要求消费者支付维修费,规避应承担的“三包”责任。七是售后服务质量差的问题。目前,在全市除了极少数品牌厂家设有专业安装维修点外,大部分厂家都是采取“授权”的方式,很难保障达到相应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有的维修代理点在安装、维修过程中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困扰,却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八是“延保服务”难兑现的问题。目前绝大多数销售延保服务的厂商都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的合同,而只提供延保销售发票,并称凭发票享受延保服务。一旦出现延保服务需要时,厂家就会以拥有解释权而推卸责任。九是维修记录“光修不记”的问题。国家三包法规定,家电产品在三包期限内,若同一类故障出现两次及维修两次仍不能排除故障,消费者可要求免费调换新电器。因此,为了躲避免费换机的“风险”,维修工对三包期内的电器尽量不开维修单。十是强制消费者二次付费的问题。一些厂家在消费者购买空调、洗衣机或者热水器、抽油烟机时承诺“免费”安装,实际安装时却还要收取材料费、打孔费等费用,迫使消费者二次付费。
针对家电行业存在的十大突出问题,该局就规范家电行业经营行为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一是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三是以实际行动加强行业自律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行政约谈后,各企业或经营者对存在的问题不采取整改措施,导致申诉率持续居高不下的,该局除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