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规范并推广农业定单合同示范文本,由乌审旗粮食局草拟《粮食订单收购合同》,然后报工商局备案。工商局再对《粮食定单收购合同》进行修订和细化,使之内容完备、条款明确、格式规范,注重自愿性、平等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辖区涉农合同的制度化和订单农业健康发展,坚决制止损害农牧民利益的“霸王条款”。经修改后的《粮食定单收购合同》作为示范文本推广使用。
三是加强农业订单履行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引导涉农企业和农户积极履行合同。该局及时调解合同纠纷,化解合同争议,严厉打击利用订单或者农资购销合同损害农户和涉农企业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真正做到助农、兴农、富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