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理广州公司注册,代办工商营业执照,代理公司变更、增资扩股,解决公司注册资本
提供广州市工商局资讯,提供工商注册查询、企业注册查询,教你如何开公司、如何注册公司
RSS
热门关键字: 造价公司 一般纳税人 变更 公司开业 锟斤拷司锟斤拷业

徐州工商开展广告清风专项整治八项措施治理八类虚假广告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编辑:hui 时间:2012-01-17 点击:
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徐州工商局从即日起到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告清风专项整治。

  徐州工商局广告监督处负责人告诉笔者,广告清风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医疗、招生、地产广告、融资类、农资和美容服务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徐州工商局广告监督处负责人还告诉笔者,他们将重点整治8类虚假广告: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当前重点整治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二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四是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主要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和篡改审批内容发布药品广告,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五是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牛皮癣(银屑病)、白癫风、红斑狼疮、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股骨头坏死、不孕不育等各种疑难疾病。六是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主要是对化妆品的效用或者性能等作虚假宣传,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宣传化妆品的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对美容服务的效果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七是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发布性病诊疗广告行为。八是整治融资户外广告的登记, 融资户外广告的发布内容。审批融资户外广告时,审核有关融资户外广告内容,完全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审批融资户外广告;对未经申请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融资户外广告的,立即立案查处;未经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擅自改变融资户外广告登记事项的,立即查处。

  徐州工商局广告监督处负责人表示,他们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采取八项措施,整治虚假广告:一是充分发挥徐州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通过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整治中的疑难问题;提出不同时期的整治重点;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对整治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相应措施。二是建立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新闻媒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其媒体发布广告的合法性和正确导向承担领导责任。新闻媒体要建立健全广告发布责任制,对未经审查或者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发布;对不具备相应证明文件的保健食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的广告,不得发布。对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问题严重或者放弃广告终审权而导致新闻媒体广告发布出现导向错误的新闻单位,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事实后,由新闻媒体的主管、主办单位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分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必要时追究其主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报党委宣传部门、广播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三是建立新闻媒体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督查制度。定期对新闻媒体是否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督查,抽查所发布广告是否经广告审查员签署意见,有无签署书面合同,是否具备必须的证明文件和批准文件,对未审查广告内容、无合法证明、证明不全发布广告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档案,并通报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四是实施重点案件查办督办制度,对重点广告主、重点广告经营者、重点广告发布者等确定重点案件,每季度组织一批重点案件查处。必要时可采取联合办案,并将查处情况通报联席会议。五是实施首发违法广告重罚制度。对于工商部门统一通报的涉嫌违法广告,拒不进行整改,停止发布的,带头首家发布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予以从重处罚。并通报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六是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对查办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典型案件,要会同宣传、广播、新闻出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察、纠风等部门,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媒体公布、在网站公布等形式,每季度联合公告一次;并定期开展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曝光,违法广告提示,违法广告案例点评等活动。七是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对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企业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对失信企业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日常检查,案后回查,办理登记和年检时重点审查,公布违法记录。对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广告主通报表彰。会同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广告监测或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虚假宣传突出的广告主共同加强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根据广告监测、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督查、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对媒体进行信用评价,逐步建立广告发布单位信用监管制度。八是建立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对违法量、违法率居高不下、经行政告诫或经行政处罚后拒不改正,继续发布整治中列举的8种违法广告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广告发布者,依法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公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限制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对广告主,由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消广告批准文号,由工商部门通报广告发布单位停止其广告发布;对负有责任的媒体单位,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暂停其部份类别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来源:广州工商注册网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144444477
总  部:87530888
工商专线:85263222
财税专线:85518055
传  真:38395858
投诉建议:13711786111
点击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