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供“先上车后买票”服务,对前置审批件不齐全的企业,经旗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可实行特事特办,先登记后规范。
二是引导规范天然气及关联企业的登记管理,增加工业企业及关联企业数量。清理整顿天然气及下游产品生产经营和钻探企业无照经营行为,将全旗应当属地登记管理的天然气及下游产品生产经营和钻探企业逐步纳入规范化登记管理。
三是引导工业企业使用宣传注册商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信用度。按照“立足一个资源优势,围绕一个产业链条,抓好一件注册商标,带动一批特色品牌”的工作思路,大力宣传商标知识,帮助企业制定商标战略规划,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和规范使用商标,推荐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信用度。
四是扶持发展金融企业、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鼓励和支持金融行业不断创新业务产品和服务手段,促进传统金融与新型金融的发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重大项目、优质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五是提供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动产抵押和债转股等多项融资套餐服务,积极探索商标权质押,为工业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便捷服务。
六是强化服务措施,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引导服务、“一口清”服务,对全旗38个亿元以上项目要实行专人负责制,提供跟踪服务。规范完善工业企业年检,提高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效能。提高市场主体发展信息分析工作水平,每半年撰写一次市场主体分析报告,为旗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
七是规范已落地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工业企业的稳定有序发展。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工业企业发生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安全事故等问题。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