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全力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力助推全省文化产业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发展。
据悉,《意见》从7个方面,出台了29条关于优化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支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具体措施。这7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允许文化企业使用新兴行业用语,鼓励文化企业总部落户吉林,拓展文化企业出资方式,放宽文化企业出资时限,鼓励非公有制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鼓励外商投资文化产业。建立文化企业预约登记制度。 2、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积极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放宽文化事业单位转企名称登记条件,简化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注册资本审查程序,放宽改制文化企业经营范围限制。 3、培育文化产业集团和上市企业,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文化企业组建集团和上市融资。 4、支持文化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打造吉林特色文化品牌。加大文化企业商标、字号的保护力度,支持引导文化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促进文化品牌建设。 5、发挥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支持文化企业经营广告业务,扶持广告类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新闻媒体进行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促进发展中的作用,鼓励广告产业示范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广告竞争秩序。 6、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发展。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区发展,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形式,支持农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鼓励文化企业向外向型发展。 7、强化市场监管,为文化产业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制度。加强文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此次出台的《意见》是省工商局结合我省文化体制改革现状,在充分挖掘本部门职能作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