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的颁布实行,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昌邑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做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行政强制法》出台后,该局即依托市法制办组织的专题培训会,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的专题培训。通过学习,全局执法办案人员加深了对《行政强制法》的理解,为规范今后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梳理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仔细对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全面清理与本单位有关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三是及时更新文书,提供执法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修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工商法字(2011)233号)文件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实施起,原《现场笔录》等8种行政处罚文书停止使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使用国家工商总局新修订、制定的14种文书。
四是开展专项检查,查找存在问题。3月份以来,该局组织人员对2012年1月1日起该局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倒查,看各办案单位是否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是否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实施无法律依据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否超期限查封、扣押等等,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