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干部“四不准”:一是不准犯自由主义。坚决整治背后乱发议论、搬弄是非、制造传播小道消息等行为。二是不准搞阳奉阴违。坚决整治对组织交办、安排的工作和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诿扯皮或矛盾上交等行为。三是不准私设“小金库”。坚决整治以单位名义为小集体或个人谋取利益、“坐收坐支”等行为。四是不准违反人事纪律。坚决整治在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跑风漏气”、干预下级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行为。
工商执法“五严禁”:一是严禁“随意执法”。杜绝主观执法,不按程序,随意立案、销案等现象。二是严禁“趋利执法”。杜绝执法向钱看,乱收费、乱罚款,接受、索要各类市场主体和案件当事人钱物、吃请和其他消费活动的现象。三是严禁“倾斜执法”。狠刹说情风,杜绝做假案、办人情案、以案谋私、以照谋私的现象。四是严禁“野蛮执法”。杜绝言语、行为粗暴,重处罚,少沟通,缺失人性化执法等现象。五是严禁“懈怠执法”。杜绝对无利可图或纠管有风险的违法行为互相推诿,该管不管的现象。
对有违反 “四不准”、“五严禁”规定的,该局将视其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通报、调整工作岗位、降职等组织处理,决不姑息;涉嫌违规违纪的要进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查不纠、包庇袒护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