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州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鼓励我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这是继4月出台《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后,市工商局推出的又一扶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政策。
“个转企”就是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类型。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共46646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0余万户。随着经营规模、经济效益以及社会影响的扩大,部分个体工商户有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现实要求。但由于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个转企”的办理流程不够顺畅。为此,市委市政府今年出台的《关于开展“2012破难攻坚大行动”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出台鼓励扶持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转型升级的个体工商户对象”,包括印刷业;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境外就业中介、人才中介、因私出入境中介等各类中介机构;典当行;拍卖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二手车经销及经纪;劳务派遣;汽车销售;报废汽车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兽药、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农药生产等行业,以及利润高、发展空间大、有升级需求,如大型商场贸易、规模型食品批发企业、娱乐场所、住宿、餐饮(中型以上)、桑拿足浴等行业。
该《实施意见》还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应享受的鼓励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如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其产业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或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可以享受国家、省、市鼓励支持新增投资、技改的有关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法人企业的,原个体工商户的产值、销售额予以连续,银行部门应积极予以信贷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及相关前置许可事项均依变更手续办理,免收登记费用;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字号名称等。
据市工商局通报,到4月底,全市市场主体累计473476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注册资本金总额4295.732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