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召开了由区、市法律专家、工商干校教授、饭店协会、餐饮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等20余人参加的探讨民生热点问题座谈会。会上,针对餐饮企业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变相收取“开瓶费”、年夜饭加价、最低消费和代金券使用等5种违法和不规范行为开展了讨论。
消费者代表对餐饮行业强制消费者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变相收取“开瓶费”表示了强烈不满,并一致认为,饭店方提供安全卫生碗筷是必须应尽的义务,饭店不靠饭菜质量和服务赢得顾客,而由消费者承担饭店应尽义务和变相收取“开瓶费”从中获利,是狭隘经营行为。
法律专家认为,一是《消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餐馆、饭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免费餐具。这种餐具应当经过严格消毒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餐具的使用费本身已包含在酒、茶、饭中,不应另行收费。此种经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二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款“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餐饮业经营者以“开瓶费”为名,强行向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额外“服务”费用,有悖于前述《消法》规定,应属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三是餐饮企业按照单方制定的酒水价格,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30%的服务费,造成开瓶费用等同酒本身价格的行为,实际是变相收取已经明令禁止的“开瓶费”行为。
媒体方认为,社会上一些企业放弃根本经营理念,总是想方设法转嫁义务,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下功夫,助长了社会上涨价风等不良行为,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对上述行为将予以曝光。
针对餐饮企业存在的问题,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对部分餐饮企业强制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和变相收取“开瓶费”,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针对消费者反映较多的年夜饭加价、最低消费和代金券使用等投诉,要求企业必须对消费者事前明示,呼吁餐饮企业严格按照《消法》履行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对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为进行举报。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