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两项检查重点”。一查格式条款是否违法内容;二查有无利用合同进行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有无冒充合同示范文本、伪造合同等违法经营活动。
二是加强“两项规范建设”。注重抓好备案管理和格式合同两项规范建设。加强备案管理的规范,明确申请、受理、审查、予以备案四个环节,对每份合同备案进行编号管理。指定专人从事合同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规范合同管理,审查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文本,对企业格式合同条款中出现违反国家禁止性、限制性的规定进行指导修改。使企业拟定和使用的格式条款内容规范,条款齐全,正确引导企业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升企业市场信誉,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是实行“两限期”制度。一是限期备案,对检查中发现有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企业,及时发出《格式条款限期备案通知书》,督促经营者如实、全部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上报工商部门备案;二是限期修改,对提出备案的合同格式条款进行逐一审核,工作人员按照是否含有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标准严格审核,发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督促经营者限期修改。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