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工商局于17日出台《南平市工商局履行工商职能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通道。
在政策环境上,工商部门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文化业经营场所、集团注册登记条件、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据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科科长何智平介绍,对不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只要符合国家规定,企业可以自主申请。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时,其场所属于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等具有一定公信力的组织或机构租赁的,可免于提交产权证明。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对在我市设立总部的企业,允许在名称中使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销售中心”、“管理中心”、“采购中心”、“南平总部”等字样。
《实施意见》还放宽了武夷新区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和首期到资期限。除涉及前置审批按有关部门审批和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因客观原因首期出资无法按期到位的,依企业申请免予审批,直接予以办理变更登记,允许其首期出资期限延长到6个月。
今后的年检服务更加人性化。《实施意见》允许企业每年1月1日开始分时分段办理年检。在此基础上,对住所在各类园区和分布较集中地区的企业实行上门集中年检;对设立5家以上企业或分支机构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团体化年检,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外商投资企业无纸化年检和报备式年检。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