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包头市工商局昆区分局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放在全局整体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巡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指导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标杆示范”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机制,落实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了食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机制,在辖区食品流通行业全面启动了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建档在册的196户食品生产企业和5280户食品流通经营者逐一进行审查并划分为A、B、C三个等级,实施分类监管。首先,对自觉遵纪守法、信誉好、制度健全、自我管理能力强的企业,采取安排内容、讲述方法、制定标准、提出要求、不定期抽查等方法强化指导性监管;其次,对有守法经营愿望、制度比较健全、自我管理能力达不到企业发展需要的,指导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企业管理和食品管理人员的培训,按时巡查,监督履行法律责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第三,对地域偏僻或市区个别法律意识淡漠、制度不健全、管理能力较差的食品经营者,帮助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和食品管理人员培训,增加巡查频率,增强监管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巡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网格化监管、三级评估制度和函告制度,突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初步建立了由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等参与的巡查工作联动机制。将质量安全风险相对较大的白酒、肉制品、奶制品、含乳饮料、婴幼儿食品等5类高风险食品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糕点、豆制品、米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围绕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及“红盾亮剑”行动。同时,加大对小作坊的检查、整治、打击、取缔和帮扶、督促整改力度;对风险程度较低的食品采取巡查、责令整改和帮扶的方式,结合适时的检查提高其保障水平;对即食食品、可能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等,增加检查的频次,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同时要求各工商所对辖区重点行业每星期最少巡查1次,每月最少实施1次专项整治,确保辖区的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指导工作机制,探索“标杆示范”监管新模式。以帮扶行业发展为切入点,建立健全了对口帮扶指导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标杆示范”、“典型引路”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通过帮扶一批食品安全意识较高的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户取得食品示范点店称号,树立食品安全行业标杆,带动行业的自我提升。对有意愿参与食品示范店评比的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户,均指派专人全程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在辖区5476户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户中开展了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比对活动,根据比对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户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户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的理解、执行水平。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法》培训班9次,与5280户食品流通经营者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帮扶指导52家食品经营企业和食品经营户获得了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