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强化对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的掌控,加大对食品供货源头的监管,日前,按照山东省工商局的要求,单县工商局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工作。
高度重视。该局党组对推行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制度给予充分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局领导亲自深入到食品经营户中进行调研,了解广大食品供货商对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广泛动员。9月6日,该局召集各科室、工商所集体学习备案制度的具体规定,要求工商所要迅速召开本辖区食品供货商会议,向广大商户宣传备案制度的内容、特点和要求,力求让每个商户充分理解备案制度的实行可以减轻供货商和零售商的经营负担,简化索证索票手续,从而取得广大食品经营户的支持和赞同。
摸清底数。该局要求各工商所对辖区食品供货商再次进行严格排查,摸清辖区内所有食品供货商的类型、经营场所、经营者情况,通过审查建档,全面掌控本辖区食品供货商底数状况,增强掌控力度,为备案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明确职责。该局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具体负责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工作,明确其职责是对食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证照进行审查,对于主体资质合法的,予以备案并发放《经营信息备案卡》,食品供货商持《备案卡》向食品经营者供货;对于主体资格不合法的,不予备案。
据悉,通过实行食品供货商经营信息备案制度,食品供货商持工商机关审核发放的《备案卡》直接向食品零售商供货,改变了过去向每一家零售商重复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的状况,食品零售商根据供货商提供的《备案卡》和统一样式的“一票通”直接建立供货商档案,简化了手续,提高了食品经营者落实自律标准的规范性和积极性,真正实现“供货商户简便、零售商户喜欢、工商部门便于监管”三方共赢的目标,也有效遏制非法食品供货商或来源不明的食品进入流通环节,有效净化食品流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