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商局在全市推行农资进销货记录“一单通”单据,督促从事农资批发、零售的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记录等法定义务,健全我市农资经营可追溯体系。
农资进销货记录“一单通”是将农资经营者使用的销售票据的内容和格式与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农资经营者质量责任承诺、索证索票和进销货记录台账等要求相结合所制定的一种的通用票据簿册。“一单通”包括农资销货记录及进货记录,既可以作为农资商品购销凭据,又可以作为农资经营者履行质量责任承诺、进货查验义务和进、销货记录义务的凭证,还可以作为农资消费者维权依据。
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农资时,随货提供农资 “一单通”单据,一份单据对应一位购货者;在购进农资时,索取农资 “一单通”单据并逐项核对单据内容是否与购进农资一致。农资 “一单通”单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农资进销货记录“一单通”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农资经营“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的落实,减轻了农资经营者建账负担,促进其履行进货查验和销货记录等义务。
全市工商系统将通过宣传培训、探索试点、稳步推进三个阶段,着力提高农资进销货记录“一单通”的使用覆盖率。按照先城区后农村、先批发后零售、先解决覆盖量后解决规范化的原则,突出重点,循序推进,逐步扩大“一单通”单据使用范围,提高使用质量,确保农资进销货记录“一单通”工作的顺利实施。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