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淄博市工商局出台了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其中“零门槛、零首付、零收费”意见的出台,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
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工商部门实行了市场准入零门槛政策,积极支持创设企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行业和经营项目,都允许生产经营;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经营项目;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的限制。
试行内资企业“零首付”登记。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
实行小微企业“零收费”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免收开业注册登记费、变更费、年度检验费、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