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的食品,昌乐县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从优化消费环境入手,以规范经营主体行为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为根本,实行市场管理三项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以来,共约谈经营户40多户次,评选出经营先进典型60余户,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行政约谈”制。针对在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责令当事人依法整改的同时,还要进行行政约谈。目的是通过行政约谈,帮助当事人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如何改正问题,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彻底规范经营行为,力求将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事后处罚或引起严重后果。同时,提高业户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他们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改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
“典型引导”制。结合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与市场行业党委、个私协会以及各市场经营方联合,广泛开展“党员示范经营户”和“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对入选的经营户在贷款、融资、用工、市场开拓等方面积极争取相应的政策倾斜和优惠。通过这种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经营业户比学赶超的热情,提高了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黑名单”制度。在定期或不定期市场巡查的同时,对于经营户连续两次经营不合格食品或连续两次存在违规行为不予改正的,便纳入黑名单,对该经营户及相关不合格食品实行黑名单制度,必要时及时进行曝光,以达到震慑不法经营者净化市场的效果,促进经营户诚信依法经营。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