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拟于12月下旬召开,备受市民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拟提请“三审”,并有望获得通过。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常委会议议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谭国箱,副主任周光明、及聚声、蒋宇扬,党组成员胡利群,秘书长张士明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进行立法,这是成功举办大运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深圳创建文明城市迈上新台阶,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要求。如果该项法规获得通过,将是深圳又一项创新立法。 提交常委会议“二审”并有望获得通过的另外两项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法规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这两项法规拟通过提高交通违法处罚标准来达到规范交通秩序的目的。 作为常委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会议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审议会议议程、日程草案。 此次常委会议还将审议关于深圳市2012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深圳市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问题重点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大力推动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的报告等。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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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深圳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有望通过
来源:富宏工商财税代理
编辑:Kevin
时间: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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