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有效遏制公用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鄢陵县工商局根据省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把查处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行为作为重要一项工作常抓不懈。
提高认识。公用企业、大型零售商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查处公用企业、大型零售商限制竞争行为,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构建和谐的重大举措,是树立工商部门公平公正执法权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
加强领导。按照省市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指定了专门的联系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务求实效。
突出重点。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集中力量,进行排查规范。此次专项工作的查处重点包括两个方面: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有关规定,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有线电视、交通运输等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按照《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不公平竞争行为、妨碍公平竞争行为、强制供应商派遣人员提供服务行为、不正当要求退货行为、滥收费用行为、不正当延迟支付供应商货款行为等。
宣传造势。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限制竞争执法工作,扩大社会影响,树立执法权威。对查处的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及时予以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建立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有效方式和制度,创新监管机制,依法强化对垄断行为的监管
目前,该局查处限制竞争、不公平交易行为案件2起,案值4.55万元,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