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违法广告,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社会诚信。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既是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现实需要,更是保障广告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2012年是广告战略实施开局之年,也是工商部门全面加强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广告市场整治工作紧张忙碌的一年。
在4月份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广告工作会议上,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切实把广告市场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决遏制违法广告高发频发的态势,坚决治理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低俗不良广告。
一年来,各级工商部门按照总局工作部署,以实施广告战略为契机,以净化广告传播环境、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为主线,以加强市场监管效能建设为抓手,强化整治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广告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抓重点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2012年,各级工商部门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抓手,针对虚假违法广告易发多发领域,多措并举,重拳迭出。
新年伊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下发了《2012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点》,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且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提出四个方面23条措施。2月28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全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此后,针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总局联合国家旅游局,对旅游服务广告市场开展了专项治理;会同国务院新闻办等9个部门,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的现象进行了深入清理整顿;11月份,会同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10个省区市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联合督查。
号令一下,全国各地工商部门迅速行动起来。
一年来,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履行牵头职责,会同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挥监管合力,突出重点媒体、重点地区,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和非法涉性广告。1至11月,全国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3.4万件,查办网上非法涉性广告案件1700余件,责令撤除违规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 7600余件。总局广告抽查监测结果显示,媒体发布的五类重点商品与服务广告平均违法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46个百分点。
一年来,全国各地工商部门创新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重庆率全国之先,在重庆市官方主流新闻网站——华龙网首页设立了虚假违法广告曝光台,有效抵消了虚假违法广告的误导宣传效应,震慑了广告违法行为。浙江积极探索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工作规律,强化了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福建采取省市区三级联查方式,提高了广告监管效能。广东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得到网民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总局近期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整治虚假广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持续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努力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抓关键 强化发布环节监管
强化广告监管,不仅要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更要加强前期预防和管理。广告发布环节好比“水龙头”,抓住了发布环节,就抓住了关键。强化发布环节的监管,成了2012年全国广告监管工作的一大亮点。
今年2月,总局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并发布《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以进一步完善广告审查制度,强化广告审查把关意识,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审查责任,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违法广告的发布。在贯彻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负责人到会讲话,总局副局长甘霖作重要讲话。会上,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社、新华网、搜狐网等8家单位还联合向全国大众传播媒介发起自律倡议。
以此为契机,全国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创新监管理念,推进监管关口前移,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行政指导等手段,督促媒体加强广告发布前审查,切实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进一步建立起虚假违法广告的“防护网”和“过滤器”。河南、内蒙古、吉林、新疆等地举办多次广告审查员培训班,切实提高了媒体广告审查能力和水平。北京市工商局在引导辖区内大众传播媒介“自诊自疗”的基础上,采取对虚假违法广告曝光一批、暂停一批、整改一批、封杀一批、严惩一批、退出一批等措施,推动了首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上海市工商局每季度召开一类媒体广告监管例会,召集本市7家报社、2家电视台和1家广播电台共10个一类媒体单位广告部门负责人通报广告监测情况及典型案例,并要求一类媒体做好重点类别广告的审查把关。湖北以“大监测、大整治、大办案”为抓手,推动媒体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成效明显。
各地工商部门还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媒体广告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大众媒介落实广告审查责任,推动建立发布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行为的领导责任追究制。
抓基础 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突出重点,严查虚假违法广告;抓住关键,加强发布环节管理。一年来,全国各地工商部门的广告监管工作可以说是拳拳落实处,招招见成效。但这些仅仅是2012年广告监管工作的一部分,更让社会各界称道的是,这一年里,各地工商部门立足加强日常监管能力建设,在建立健全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上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年里,覆盖全国的广告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了《广告监测工作规定》,统一了广告监测标准,提升了广告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总局向监测力量较弱的18个省区市下拨广告监测专项经费,提升了各地广告监测能力。目前,全国多数省区市建立了广告监测机构,监测范围基本覆盖了地市以上主要媒体。截至11月底,全国工商系统共监测广告 6000 多万条次,广告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明显增强。总局进一步扩大广告抽查监测覆盖面,增加频次,由每季度抽查一次改为每月抽查一次,覆盖72个电视台和广播电台,72家报纸,每月抽查广告8万余条,累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11期,曝光典型违法广告165条。
一年里,执法联动体系不断强化。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发挥牵头职责,不断推进部门间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检查、联合督查等联动执法,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和监管合力。多数省级工商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了系统内部证据提供、案件交办、立案查处、结果反馈一体化的监管指挥系统,实现了广告监测、监管、执法办案联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在落实《沪苏浙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监管执法联动合作协议》中,不断总结经验,扩大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深化和完善了省际间执法联动机制。
一年里,广告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工商总局选择北京、重庆、浙江、江苏等省市进行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对广告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标进行了调研论证,指导部分省区市开展广告信用分类监管试点。各级广告协会充分发挥熟悉行业、联系行业、服务行业的优势,强化职能完善服务,强化自律规范行为,推进了广告信用体系建设。
2012年的广告监管工作成绩显著,成效明显。但广告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虚假违法广告在一定领域和范围依然存在,广告市场监管工作任重道远,需要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加大力度深入治理。相信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总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工商系统的积极作为下,随着广告战略实施的深入推进,广告市场环境一定会实现文明诚信、规范有序的目标,广告业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作用将进一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