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份的纳税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办税人员提前了解各税种的申报日期,富宏工商财税代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3月份纳税申报办税日历”及2013年2月的相关税事,希望给大家带去帮助。
注:以上为北京市常用征期日历,具体纳税申报时间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此表仅供参考。
2013年2月重要税事
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013税务稽查工作
2013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视频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2年税务稽查工作,部署了2013年工作任务,第一次提出把提升稽查执法能力作为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主线的思路。
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要求,各级税务稽查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总体工作安排,继续保持对税收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针对今年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部分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3个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要科学部署对其的税收专项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同时,继续对近几年未检查过的重点税源企业按照行业和税收风险类别等级确定检查重点,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确定的各项制度建设和根本性措施,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国务院发布推进物联网发展财税措施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物联网发展的一揽子财税政策措施。具体包括: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作用,统筹利用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推进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支持标准体系、创新能力平台和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等建设。支持符合现行软件和集成电路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物联网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物联网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税总局发布营改增试点航空运输业增值税征收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1日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称,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应汇总计算总分机构发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已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款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暂行办法》规定,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由总机构及试点地区分支机构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非试点地区分支机构的销售额两部分组成。汇总税额均应发生在《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内。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营改增试点期间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本公告中的畜禽是指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规定的农业产品。
本公告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