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工商部门的处罚,我原本以为拖一拖就没事了,谁知法院强制执行,让我付出了更大代价!”谈起此事,陈某悔恨交加。
前不久,枞阳县工商局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件销售不合格电动车案。该院在工商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实行强制执行。其中,当事人陈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直接从其银行存款中扣划了案款,并再对其罚款1万元。
如今,在安徽省枞阳县,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想当“老赖”难了。这一切,与枞阳县工商局同县法院建立的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制度不无关系。
以往,枞阳县工商局部分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千方百计当“老赖”,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义务,行政处罚执行难,削弱了法律尊严,影响了工商执法权威。建设法治工商,必须破解行政处罚案件执行难的问题;破解难题,必须联合法院健全执行机制。早在2009年,该局党组就达成共识,并建立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制度。
强制执行制度规定,工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须合法规范,同类案件自由裁量公平公正;法院对符合强制执行条件且当事人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案件,采取查封、扣押财物等措施,直至司法拘留当事人。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工商、法院单方面均无权减少罚没款数额,当事人确无能力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两家单位共同商定如何减轻处罚。
强制执行制度推出后,枞阳县工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较以往执行速度加快,执结率提升。
去年以来,枞阳县工商局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赢得了法院的强力支持——法院以绩效考核为抓手,采取部门督办、院领导催办措施,把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与承办法官评先评优、工作津贴、晋职晋级等挂钩,倒逼法官加大执行力度。此举一出,法官们倍感压力,纷纷行动起来,敢于动真,敢于碰硬。
“有制度的支撑和与法院建立的良好协作关系,只要我们工商部门查办的案件规范、公平,就不怕那些‘老赖’不履行义务!”枞阳县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局长姚荣庆高兴地说。
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枞阳县法院共执结工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30件,司法拘留案件当事人6人,执结罚没款本金及加处罚款共计23.7万元。
“我们下气力与法院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的沟通合作,旨在严惩‘老赖’,树立工商执法权威,维护工商法律法规尊严,以实际行动建设法治工商。”枞阳县工商局局长章海舟说。□章洋 姚荣庆陈丽丽
编后
执行不到位一直是困扰工商部门执法办案的老大难问题,它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影响了执法权威。安徽省枞阳县工商局与县法院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工商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制度,效果明显。枞阳的做法是破解工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有益探索,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