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湘西州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凤凰县民族中医院在药品采购中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经初查属实后,该工商局依法对该医院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展开调查。
经执法人员对凤凰县民族中医院的院药品采购过程和相关财务账目进行了调查后发现,该医院与湘西某医药公司、长沙某医药公司等34家药品经销企业商品购销往来活动中,存在大量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查实,自2012年来,该医院分别与湘西某医药有限公司、长沙某医药有限公司湘西分公司等多家医药公司通过口头约定:除生物制剂和麻精药品等外,其余药品在医药中标价格基础上实行以新特药品品种8%,普通药品5%的金额返回回扣给医院,将扣点的药品按金额以医院常用药品用“科室交药”的方式记入医院财务“其他收入”科目。仅10个月,该医院向相关药品经销企业收取药品采购回扣近9万元。
凤凰县民族中医院在药品采购过程中,以药品挂网中标价格购进药品,并协议按点扣点收受药品回扣,用“科室交药”的名目计入其他收入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调查终结后,工商部门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9132.77元,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悉,工商部门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亮剑”执法的工作重点。目前,小心州工商部门商业贿赂案件立案5件,结案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