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章县工商局对郑某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对其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金银饰品行为处以罚款25000元的处罚。这是该局开展十大“亮剑行动”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之一。
今年3月以来,宜章县工商局根据省局安排部署,分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红盾护农行动、打击传销行动、打击假冒伪劣、打击商标侵权、治理商业贿赂、整治虚假广告、整治“霸王条款”、整治无照经营、整治烟草市场等十大“亮剑行动”。
据了解,截止目前,该局共组织各类集中专项整治46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5件,办结93件,涉案金额50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其中查处各类涉农案件3起;取缔无照经营户48家,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7起,规范办照313户;查处格式合同案件9起;食品案件38起,查获过期“王老吉”饮料、“青岛”啤酒等各类过期食品、“三无”产品价值16万余元;与县纪委、公安联合成立专案组,对学校征订教辅资料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调查,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起;查处虚假宣传案件6起,就地封存虚假宣传资料6000份、价值10万元的保健品16件;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案件1起,商标侵权案4起;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烟草户20户。同时加大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力度,对9家金店的33个样品、5家品牌服装的7个样品、71家钢材经营户的262个样品、10家加油站的20个批次成品油样品进行送检,并根据检验结果,对不合格商品进行立案查处。
这一串串数据的背后,是该局重拳出击切实解决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的决心和勇气。“工商部门就是要勤于对市场"做检查",善于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下猛药",勇于对损害公平竞争行为"动手术",敢于向危害群众利益行为"挖毒瘤",对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全面"亮剑"。”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喻葵对笔者说。
据悉,为将“亮剑行动”落到实处,该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建立健全局所联动、部门协作、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案件查处协办、信息沟通反馈等工作机制;将宣传教育与检查监管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查处大要案件与突破疑难案件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整顿工作作风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把强监管、保民生作为检验监管执法效果的重要考量,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强化专项整治,切实履行职责。尤其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宜章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9月在该局挂牌成立,作为全市第一家在工商局挂牌成立,由纪委、工商、公安、法院等多部门组成的治贿办公室,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形成了一套从信息共享、办案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线索移送到受理、案件督查的工作运行机制。该局借助治贿办平台,充分发挥办案合力,取得了卓著成效,获得了省、市工商局领导的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