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改革的大环境之下,兴安县工商局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继续按照工商部门原有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多措并举,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驾护航,保证各项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顺利实现职能过渡。
严格按照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初该局就制定了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监管工作要点,使全县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指导。同时该局还逐级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监管无盲区。
严把食品准入关。该局担负着全县范围《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证工作,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卡,为此,该局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抓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查和发放工作,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过程中,克服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始终遵循“依法、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定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发证,让群众少跑路。同时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做好延期换照工作,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撤销其食品流通许可。截止6月底,今年共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248户,延续许可42户,变更9户,注销4户。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努力打造放心消费环境。上半年该局组织各工商所开展了节日市场、奶粉市场和桶装水市场、夏季饮料市场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密切关注食品安全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该局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强化食品行业监管执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截止6月底全局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2起,结案6起,有力的维护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该局抓住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的等活动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食品安全教育课等活动,以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的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促进了全县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的形成。
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推行重要食品抽检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各工商所依托配置的食品快速检测箱开展快速检查工作。对在巡查中返现的涉嫌存在质量问的食品、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的食品,随时按法定程序进行质量抽检,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检验,把快速检查作为基层工商部门现场兼管执法和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技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