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工作中,平乐县工商局做到重点明确,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商品上发生以下几种“傍名牌”行为:假冒驰名(著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通过制造市场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其他“傍名牌”违法行为。
同时,该局还坚持打击违法与促进名优相结合,大力营造执法氛围。把处罚和指导相结合,把打击侵权假冒与保护名优产品相结合。加强与企业协作,注重发挥企业在打击“傍名牌”活动的作用。支持、培育和扶持产品质量好、市场信誉高的商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品牌保护意识。
在打击“傍名牌”专项行动中,平乐县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车辆34辆次,检查经营户300多户次。发现有侵害“银骛”、广州“万宝”、广西“睡宝”等弛名或著名商标的“傍名牌”违法行为6起,查办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名称案件4件,案值1.97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