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分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消费维权新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上半年,办理各类申(投)诉案件708宗,调解成功282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46.85万元。
一、完善“三项机制”,构建维权网络基础平台。一是倡导市场主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站点消费维权的“前沿哨”作用,将消费纠纷就近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二是建立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加强消费投诉统计分析,对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问题较为突出的经营者进行约谈,先后约谈了中国移动、京东商城等企业,及时提出加强商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的监管建议。三是强化社会化维权制度,邀请综治、法院、教育等单位成为消委会成员,增加对消费纠纷司法调解的指导力度;加强与质监、农业、卫生、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增强维权合力。
二、整合“四种资源”,扩大消费维权覆盖面。一是构建企业维权网,选取投诉量多,能自行处理申诉案件的大中型企业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工作站,共建立屈臣氏等企业维权服务站点26个,到站点现场巡访48次,指导站点处理申投诉3153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5万元。二是构建行业维权网,在通讯等行业中建立维权点,会同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指导企业站点完善消费调解办法,为调处消费投诉提供依据。三是构建社区维权网,把“一会两站”作为消费教育和消费警示宣传的重要载体,建立覆盖村居范围的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86个,初步在辖区内构建一个纵到底横到边,覆盖城乡的维权网络系统。四积极搭建网络维权服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申诉举报,在官方网站设置12315申诉举报专栏,及时解答消费者咨询,处理与反馈消费者申(投)诉,共处理网络申投诉121宗。
三、提高“五个比率”,提升消费维权反应和处置能力。一是提高12315热线人工接通率,工作时间热线电话接通率达到100%,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咨询投诉,均能及时告知并指引其向相关部门咨反映。二是提高申(投)诉案件按时办结率,按时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达到100%。三是提高举报案的初查率,共接办各类违法举报线索164宗,对接办各类违法举报线索均能及时转给相应的工商所,确保举报线索按时查办。四是提高外答复率,以分局名义对外答复44宗,依要求对外答复率达到100%。五是提高申投诉调解率,以处理中国移动公司的相关投诉为契机,通过面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成功解决了多个关于中移动公司的消费纠纷,有效提高了申投诉的调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