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闻网广州8月16日电 (刘烨 廖烈友 沈焕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出《关于调整购房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有职工反映,不同产权份额和产权关系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够明确。16日,该中心发出通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8月1日起,职工首次提取公积金时,提供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中有多个产权人且没有明确产权份额,产权人属夫妻关系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无需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可共享提取额度;产权人不属夫妻关系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 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不过,若不能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个人可提取额度暂按产权人数量平均划分。 此外,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非夫妻关系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完) 来源:广州工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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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未明确产权份额 夫妻可共享公积金提取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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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hui
时间:201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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