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商局优化四项措施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一)把好“准入关”。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放宽涉农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限制,重点培育和支持家庭农场和土地股份、信息与劳务服务等新型涉农主体发展。
(二)打好“订单牌”。积极倡导“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支持订单农业发展,把好合同签订关口,提高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
(三)铺好“品牌路”。坚持“培育、扶持、创品牌”梯次推进商标发展思路,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形成商标带动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四)织好“维权网”。做到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难必帮、有案必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决查处坑农害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