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荔浦县工商局举办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培训班暨规范节日促销行政指导会,电信、移动、联通、中国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百姓超市、家家福、苏宁电器等10多家流通企业和公共服务企业20多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是按照总局《关于做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贯彻落实工作通知》要求,旨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和实施重大意义的认识,为新《消法》3月15日正式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培训会上,荔浦县工商局消保股工作人员主要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立法宗旨、新增的内容,通过对比新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不同之处,以案例分析的形式,重点对新法在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完善商品“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规定,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权,强化经营者责任和义务,规范网络购物和不公平格式条款,加大对欺诈行为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使参训人员更清晰了解了新《消法》的变化,特别是企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同时,年关将至,又是节日促销旺季。荔浦县工商局消保股负责人对规范节日促销工作进行行政指导,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严把质量进货关;二是降价、打折一定要真实;三是促销宣传、广告内容要明确清晰,不能有虚假和引人误导的内容;四是打折、降价、赠品要按照《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包”规定承担责任,确保全市节日市场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