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于3月1日正式实施,自治区工商局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在制度实施首天,全区共有 94 户企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认缴合计 27661.5 万元;个体工商户720 户、资金数额4755.46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71户、出资总额13289.01万元。
为保障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内蒙古自治区顺利实施,内蒙古工商局提前做好了动员大会、业务培训、经费支持、软硬件配置等方面工作,做到了“四保障”。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全区工商系统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采取全区工商系统层层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举办了全区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视频培训班。据统计,全区工商系统累计召开以部署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会议共计230余次,参加人员达34300人次;组织专题学习考察活动2次;举办了登记制度改革专题培训共计150班次,参训人员累计2万多人次。二是制度保障。下发了《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自 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对全区领取营业执照各类市场主体企业年度检验工作。下发了《关于冠以“内蒙古”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问题的通知》,对冠以“内蒙古”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限制登记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近日将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三是平台保障。以现有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和经济户籍库为基础的、工商部门为主建设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与总局联网,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系统也将尽快启动。设置了专门岗位,印制了办事指南,为办事群众提供引导咨询服务,做到进一步简化程序。实行处长代班制度,在登记大厅值班。目前,全区各级工商部门的注册大厅均已张贴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对社会进行了公示。部分盟市局注册大厅专门印制学习资料6万余份,方便办事群众咨询。四是宣传保障。4次在自治区级媒体发布了停止企业年检的公告。2月28日,召开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媒体通气会,向区内外通报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区内外20余家主要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内蒙古电视台传统媒体从2月27日至今五天的时间共刊播各类专题新闻15篇;新华网内蒙古频道、内蒙古新闻网等20多家网络媒体进行了转载。2月27日至今,区局共上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相关信息4期并被内蒙古政府网采用。自治区、盟市、旗县工商局在各自内外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了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登记材料规范及文书格式在内的各种应予公开的事项。各级注册大厅设立了公告通知栏,同时增加电脑等设备,方便办事人员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